名下均無任何財產!2家砂企被法院終結破產程序
砂石市場形勢不容樂觀,一大批民營砂企迎來“生死考驗”。
名下均無任何財產!2家砂企被法院終結破產程序
砂石市場形勢不容樂觀,一大批民營砂企迎來“生死考驗”。
日前,砂石骨料網獲悉,此前宣告破產的江蘇泰州浙港砂石有限公司、黑龍江牡丹江市建設砂石廠分別于11月17日及11月29日被當地法院宣告終結相關破產程序。
有業內人士指出,隨著需求的持續低迷,砂石市場形勢不容樂觀,一大批民營砂企迎來“生死考驗”。據砂石骨料網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全國范圍內已有10家破產砂企,均為民營企業,其中包括,江西省(3家)、江蘇省(2家)、廣西(1家)、重慶(1家)、貴州(1家)、黑龍江(1家),浙江(1家)。寒冬來臨,砂石企業(尤其是民營砂石企業)應盡早準備好過冬的“現金”,避免陷入破產的困局。
江蘇泰州浙港砂石:資不抵債 終結破產程序微信截圖_20231130154821_副本.png
江蘇省泰州市海陵區人民法院指出,2023年11月10日,泰州浙港砂石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請,稱管理人暫未接管到泰州浙港砂石有限公司任何財產,且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破產費用,請求本院宣告泰州浙港砂石有限公司破產并終結破產清算程序。
本院認為,泰州浙港砂石有限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資產不足以清償破產費用,泰州浙港砂石有限公司破產管理人申請宣告債務人破產并終結本案破產程序符合法律規定,應予準許。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四十三條、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二十條之規定,裁定如下:
一、宣告泰州浙港砂石有限公司破產;
二、終結泰州浙港砂石有限公司破產程序。
如在破產程序終結后二年內發現有依法應當追回的財產或者有應當供分配的其他財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追加分配。
牡丹江市建設砂石廠:未接管到任何財產 終結強制清算程序
黑龍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區人民法院指出,2023年11月28日,牡丹江市建設砂石廠清算組向本院提出申請,稱未接管到牡丹江市建設砂石廠任何財產、賬冊、重要文件,經調查未發現牡丹江市建設砂石廠名下任何財產,且無人申報債權,故以無法進行清算為由向本院申請終結牡丹江市建設砂石廠的強制清算程序。
本院認為,牡丹江市建設砂石廠清算組未接管到牡丹江市建設砂石廠的任何財產、賬冊、重要文件,且無人申報債權,導致無法清算。清算組提請終結強制清算程序,符合有關規定,本院予以準許。程序終結后,債權人可以另行依法要求牡丹江市建設砂石廠的清算義務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十一條、第一百零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一、確認牡丹江市建設砂石廠的強制清算報告;
二、終結牡丹江市建設砂石廠的強制清算程序。